据了解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3〕37号)、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》(内政发[2013]126号)的要求,锡林浩特市以“分类整治、属地负责、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多措并举、整体推进”的原则,采取行政、经济、法律、科技等手段,于2015年11月9日开始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整治行动,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,执法车辆300余车次,消减燃煤量3000多吨。据悉,截至目前,已对40余家改造淘汰完成的茶浴燃煤锅炉用户进行了现场验收,对30余家茶浴燃煤锅炉用户发放300余万元燃煤锅炉专项资金补贴,茶浴燃煤锅炉改造淘汰工作圆满完成。据了解,下一步,锡林浩特市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,加大工作力度,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整治,定期开展跟踪督查,巩固整治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