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锅炉缺水:由于操作失误、监护不及时及除氧器拉空等原因,可能导致锅炉缺水,存在锅炉设备损坏或造成汽包爆炸的危险性。
二、锅炉运行过程中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:
1、 给水调节系统故障;
2、 给水泵故障或给水压力低;
3、 分离器管、水冷壁管、省煤器管爆管;
4、 锅炉排污管、阀门泄漏或排污量过大;
5、 运行人员误操作。
三、锅炉运行过程中缺水事故的处理:
1、当锅炉运行过程中发生缺水事故及不正常情况,运行人员处理事故时应认真负责,头脑清醒,沉着冷静,判断正确,处理及时,将事故尽可能控制在一定范围或萌芽状态,确保安全发供电和供汽。
(1) 及时对照有关仪表指示及构成事故的象征,尽可能迅速的判断弄清原因;
(2) 清除事故根源,限制事故的发展,并首先清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;
(3) 在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不受损坏的前提下,尽可能保证机组的运行,包括必要时转移部分负荷至其它正常运行的机组;
(4) 迅速报告班长、值长,并主动与有关工种及工号联系;
(5) 对发生事故象征及处理过程应详细作好记录和交待;
(6) 对值班时所发生的任何异常情况或事故,下班后应由值班长主持全班人员进行分析故障和事故原因,明确责任并制定今后的对策,吸取经验教训,防止事故再次发生。
2、 将给水调节由自动改为手动,适当增加给水流量;
3、进行各水位计的对照与冲洗,以检查其指示是否正确;
4、 检查各排污阀和放水阀是否关严;
5、如采取恢复水位措施后,锅炉水位继续下降到容许最低水位时,则按减负荷操作;
6、 如经叫水法后,水位并未能在汽包水位计内出现时,则按紧急停炉处理,并将情况报告值长。 |